政府采購合同如何分包履行?
政府采購合同如何分包履行?
經采購人同意,中標、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。政府采購合同分包履行的,中標、成交供應商就采購項目和分包項目向采購人負責,分包供應商就分包項目承擔責任。
政府采購合同的分包履行應注意以下要求:
一、分包應當公開進行,并經過采購人同意,中標成交供應商不得私下分包,通常采購的公開方式是采購人在招標采購文件中,事先明確規(guī)定是否可以分包或者在合同履約過程中,經過采購人同意而分包。
二、依法分包。法律法規(guī)有明確關于分包的規(guī)定必須遵守,采購人不得違法同意分包,如施工企業(yè)不得將主體工程、關鍵工程分包,以提供知識服務和智力服務為標的的合同不得分包。
三、合同的履約依法需要相關市場準入法定資格資質的,分包供應商必須具有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資格條件和相應資格資質,禁止向沒有取得法定資格資質的供應商分包。
四、中標成交供應商對整個合同履約承擔全部責任(包含分包部分),分包供就商僅就分包部分承擔責任,當分包供應商不能履約時,中標成交供應商需要自己履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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